根据《三明市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2024年修订)》工作安排,按照规模养猪场自愿加入并配合开展产能调控的原则,设立国家级和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其中,年设计出栏1万头以上的规模养猪场和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为国家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年设计出栏5000头以上、1万头以下的规模养猪场为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根据县级推荐上报,市级初步审核,现将具体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表。
公示期为2024年8月13日至2024年8月19日。如有异议,请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监督电话: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8289508
三明市畜牧站 8222013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13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