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举办2024年“三好”三明蜜桔园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4-08-05 17:13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明溪县、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有关单位:

  为持续促进三明蜜桔产业提质增效,提升“三明蜜桔”品牌的知名度和竞争力,展现三明蜜桔产业发展成果,做大做强三明蜜桔产业,助推三明乡村振兴,决定开展2024年“三好”三明蜜桔园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凸显“三明蜜桔”产业优势,积极培育“科技先行、管理规范、品质引领、品牌效应、产业驱动”的蜜桔园,延展三明蜜桔标准园建设内容,打牢品质基础,促进三明蜜桔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二、评选时间

  2024年8-10月。

  三、评选内容

  (一)评选对象。三明市境内符合参评资格的三明蜜桔生产经营主体及生产农户均可申报。

  (二)评选程序。评选活动严格遵循“科学、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业主报名、县局推荐和专家组评审方式。活动分宣传发动、材料申报、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结果公布等五个阶段。

  1.宣传发动:8月上旬启动宣传工作。

  2.材料申报:8月中旬组织材料申报。

  3.资格审查:8月下旬进行申报材料初审。

  4.专家评审: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组,专家组按照评选办法分两个阶段进行评审,其中,8月下旬-9月上旬评审“三好”特早熟蜜桔园,9月下旬-10月上旬评审“三好”早熟蜜桔园。专家组评审含实地察看和材料审核两部分。

  5.结果公布:10月中旬公示评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由三明市农业农村局正式下文公布“三好”三明蜜桔园名单。

  四、报名方式和申报材料

  (一)报名方式。本次评选报名由三明蜜桔生产单位或合作组织或个人自愿向县级农业农村局申报,并经各县(市、区) 农业农村局审核筛选后,择优向市农业农村局推荐上报。

  (二)申报材料。(1)申报表;(2)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等。申报材料由县级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后,于8月21日前报送到市经作站。联系人:范新单,陈木兰,张丽芳;联系电话:8235368;邮箱:smsjzz@126.com;地址:三明市三元区列东三明农业大厦309室。

  (三)现场审核材料。请各申报单位或个人对照“三好”三明蜜桔园评选评分细则(附件2)内容,准备好现场审核所涉及材料。

  五、奖励办法

  按专家组综合考评产生的“三好”三明蜜桔园,由三明市农业农村局授予“三好”三明蜜桔园奖牌和证书,并给予获得“三好”三明蜜桔园生产主体一次性奖补5万元。

  附件:1.2024年“三好”三明蜜桔园申报表

      2.2024年“三好”三明蜜桔园评选评分细则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5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