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海洋服务与渔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80号)下达我市(市本级)海洋服务与渔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108.2万元。
根据省级资金分配使用及绩效要求,经我局党组会研究并商市财政局,现将该项资金使用安排公示如下:
1.由本局承担的工作任务安排资金56万元,其中:用于内陆重点水域渔业资源环境监测3万元,水生动物疫病监测与控制4万元,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24万元,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一品一码”10万元,海洋与渔业资源保护执法监管15万元。
2.安排各县(市、区)资金52.2万元,其中:用于休闲渔业品牌建设15万元,水生动物疫病监测与控制23万元,水产品药残快检技术推广应用14.2万元。
公示期为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8日。如有异议,请向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监督电话: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8222649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渔业科 8287118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