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要求,经我局党组会研究并商市财政局,现将该项资金使用安排公示如下:
1.由本局承担的工作任务安排资金70万元,其中:用于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方验收服务费55万元,编制我市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10万元,剩余经费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有关的出差、会议等工作支出。
2.安排各县(市、区)农田建设管护资金10万元,其中:三元0.25万元,沙县0.65万元,明溪0.675万元,清流1.55万元,宁化1.75万元,大田0.35万元,尤溪0.55万元,将乐1.3万元,泰宁0.85万元,建宁1.1万元,永安0.975万元。
公示期为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8日。如有异议,请向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监督电话: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8222649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管理科:8277326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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