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4年粮食产能区建设与项目推广工作经费的公示
来源: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4-10-18 16:47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粮食油料大豆生产目标的通知》[闽政文(2024)84号]和《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考核细则》精神,经市财政局同意,并经市局党组会研究通过,现对粮食产能区建设与项目推广工作经费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我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8-22日

  监督电话:

  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0598-8289508;

  三明市农业技术推广站:0598-8242035。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18日

  附件

2024年粮食产能区建设与项目推广工作经费分配表

县(市、区)

项目内容

粮食播种面积

(万亩)

金额

(万元)

市农业农村局

粮食产能区建设与项目推广工作经费

--

20.0

三元区

粮食产能区建设与项目推广工作经费

4.56

3.0

沙县区

粮食产能区建设与项目推广工作经费

17.58

4.0

永安市

粮食产能区建设与项目推广工作经费

16.27

4.0

明溪县

粮食产能区建设与项目推广工作经费

21.42

5.0

清流县

粮食产能区建设与项目推广工作经费

22.34

5.5

宁化县

粮食产能区建设与项目推广工作经费

47.77

11.5

大田县

粮食产能区建设与项目推广工作经费

24.83

6.0

尤溪县

粮食产能区建设与项目推广工作经费

33.62

8.0

将乐县

粮食产能区建设与项目推广工作经费

18.18

4.5

泰宁县

粮食产能区建设与项目推广工作经费

14.51

3.5

建宁县

粮食产能区建设与项目推广工作经费

21.02

5.0

合计

242.1

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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