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第三批)分配的公示
来源: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5-02-18 10:23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下达2024年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第三批)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81号)下达我市水生生物增殖放流项目补助资金235万元。

  根据省级资金分配使用及绩效要求,经我局党组会研究并商市财政局,现将该项资金使用安排公示如下:三明市农业农村局10万元,用于增殖放流宣传展示、培训、放流水域巡查等;三元区、明溪县、宁化县、将乐县和泰宁县各17万元,分别用于在各自辖区内流域放流团头鲂、鲢鱼、鳙鱼等各30万尾,维护增殖放流平台各1个,增殖放流宣传展示、培训、放流水域巡查等,共计85万元150万尾;永安市17万元,用于在辖区内流域放流倒刺鲃、鲢鱼、鳙鱼等20万尾,维护增殖放流平台1个,增殖放流宣传展示、培训、放流水域巡查等;沙县区、尤溪县、大田县和清流县各22万元,分别用于在各自辖区内流域放流团头鲂、鲢鱼、鳙鱼等各40万尾,维护增殖放流平台各1个,增殖放流宣传展示、培训、放流水域巡查等,共计88万元160万尾;建宁县35万元,其中15万元用于在辖区内流域放流鲢鱼、鳙鱼等30万尾,20万元用于举办2025年“6.6放鱼日”现场活动(放流鲢鱼、鳙鱼等5万尾),开展增殖放流平台建设(维护)、宣传展示、培训、增殖放流宣传、放流水域巡查等。

  公示期为2025年2月18日至2025年2月24日。如有异议,请向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监督电话: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8222649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渔业科   8287118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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