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海洋与渔业综合服务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69号)、《关于下达2026年海洋与渔业综合服务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6〕3号)下达我市(市本级)2026年海洋与渔业综合服务专项资金80.6万元。
根据省级资金细化安排方案及绩效目标要求,经我局党组会研究并商市财政局,现将该项资金使用安排公示如下:
1.本局承担的工作任务安排资金58.4万元,其中:水生动物疫病监测与控制1.6万元,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34.5万元,水产品药残快检技术推广应用2.2万元,水产养殖排放口监测9.6万元,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管理与联合执法10.5万元。
2.各县(市、区)承担的工作任务安排资金22.2万元,其中:水生动物疫病监测与控制11.2万元,水产品药残快检技术推广应用11万元。
公示期为2026年4月22日至2026年4月29日。如有异议,请向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监督电话: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8222649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渔业科 8287118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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