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
来源: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4-09-09 16:49

  一、补助对象

  重点覆膜区域、主要覆膜作物以及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农膜使用大户。

  二、补助内容

  推广使用0.015毫米及以上,覆盖使用时间和力学性能指标应不低于《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13735-2017)中I类耐老化地膜有关要求的加厚高强度地膜和符合《全生物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T35795-2017)国家标准的全生物降解地膜,从源头保障农用地膜的可回收性。

  三、补助标准

  加厚高强度地膜30元/亩、全生物降解地膜为117元/亩。

  四、申报程序

  经营主体向辖区所在乡镇进行申报,乡镇初审后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经审核确定推广应用主体、明确主体推广任务后开展项目实施,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验收并公示后进行补助资金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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