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村推进项目
来源: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4-09-09 16:56

  一、补助对象

  省派第一书记所驻村。

  二、补助内容

  用于发展生产,增加村集体和农民收入,整治村容村貌,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民生项目。

  三、补助标准

  省派第一书记所驻村每年安排不少于20万元。

  四、申报程序

  县级农业部门根据省级资金分配方案负责整村推进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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