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农业产业强镇项目
来源: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4-09-09 17:01

  一、补助对象

  获批乡镇域内开展项目建设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政府相关职能机构。

  二、补助内容

  支持乡镇围绕一个主导产业,按照全产业链发展思路“补短板、促提升”,重点支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设备及配套设施,农产品冷链物流设备,电子商务平台建设等。

  三、补助标准

  省级产业强镇项目资金按照《福建省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每个乡镇补助500万元。

  四、申报程序

  列入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3212”工程实施方案的农业产业乡镇备选名单的按照要求编制申报材料,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联文向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推荐,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根据年度财政资金预算安排,按照主导产业规模、产业发展基础、带动辐射能力、联农带农效果、项目前期准备、规划布局和组织管理等方面情况,择优确定省级农业产业强镇创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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