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助对象
种业企业。
二、补助内容
主要用于企业科研育(制)种条件改善提升,种质资源收集、鉴定和创制,生物育种技术创新与应用,突破性品种的自主研发和示范推广,种子加工仓储能力提高等。
三、补助标准
单个项目总资金为300万元,项目补助资金的60%作为前期启动资金,于项目下达后按要求进行拨付;项目补助资金的40%,在项目完成后,按相关规定通过验收的给予拨付,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不予拨付或酌情调减后予以拨付。
四、申报程序
项目实施期为2023-2024年,各企业按照要求向省级申报,省级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后并签订项目实施合同,签订项目合同后,省级拨付资金至企业所在县,并按项目合同要求开展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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