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稻品种示范推广项目
来源: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4-09-09 17:14

  一、补助对象

  粮食产能区县级种子管理站。

  二、补助内容

  用于优质稻新品种核心展示示范片点的种子、化肥、农药等农用物资补贴,现场考察与技术培训以及与优质稻新品种展示、示范、推广、宣传及产业化开发有关的其他支出费用。

  三、补助标准

  按建设展示示范片点每亩补助250元计。每个项目县补助金额为45万元或60万元。

  四、申报程序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申报,省级审核,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后,下拨资金至各项目实施单位所在县财政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开展项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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