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作物品种试验鉴定示范项目
来源: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4-09-09 17:15

  一、补助对象

  市、县(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科研单位和具体实施农作物新品种试验、鉴定单位。

  二、补助内容

  用于承担单位开展农作物品种试验、鉴定和示范等环节的相关支出费用补助,包括各试验鉴定与展示示范点的种子、肥料、农药等农用物资补贴,试验、鉴定、展示示范田间操作、观察记载的人工费用,试验品种品质检测、DNA指纹鉴定、转基因检测等各种检测费用,购买试验相关仪器设备,现场考察与技术培训等以及建设防鸟网、试验品种标准样品保存库等与品种试验鉴定示范推广有关的其他支出费用。

  三、补助标准

  农作物新品种试验鉴定,按任务数量每个承担单位补助5-40万元;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根据建立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片个数及面积进行补助,每个承担单位补助5-80万元。

  四、申报程序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申报,省级审核,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后,下拨资金至各项目实施单位所在县财政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开展项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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