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建设项目
来源: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4-09-09 17:16

  一、补助对象

  项目资金支持的对象为在福建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相关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

  二、补助内容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以下方面:数字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与升级、数字农业技术研发与集成应用、数字农业服务平台建设与运营、数字农业人才技能培训、数字农业示范与项目推广等。

  三、补助标准

  福建省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项目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对验收合格的项目给予相关建设投入的50%进行补助,每个不超过100万元。

  四、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照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发布的申报指南,提交项目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材料。

  (二)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报送至设区市农业农村部门。设区市农业农村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复核,择优推荐至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三)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补助项目候选名单,经厅党组研究后,会同省财政厅下达项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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