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助对象
全市11个县(市、区)
二、补助内容
完成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任务,推进畜禽粪污精准化高水平利用,对畜禽粪污收集、储存、加工处理、利用等环节的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和设备更新换代。重点支持:
1.规模场臭气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污水处理后回用冲洗猪栏设施升级改造和设备更新,畜禽饮用水水表、冲洗栏舍水表和粪污流量计升级换代,储粪场、污水贮存池、堆肥发酵、异位发酵床(含高床发酵)、沼气利用等设施升级改造和设备更新换代。
2.新建规范化、标准化有机肥厂,有机肥生产工艺改造提升和相关设备更新换代,有机肥加工生产车间、仓库等基础设施升级改造。
3.沼液精准化、智能化利用田间储液池、沼液(肥水)输送管网等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粪污运输车辆购置等。
4.项目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信息化、智能化监管平台建设。
5.畜禽粪污还田利用实验费、检验检测费。
三、补助标准
根据各项目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需求和建设条件安排项目补助资金,项目县资金补助在500-800万元之间,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
四、申报程序
根据项目申报要求,项目申请县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提出项目实施申请以农业农村局行文上报设区市农业农村局,设区市农业农村局行文转报省农业农村厅。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