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
来源: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4-09-09 17:19

  一、补助对象

  奶牛平均年单产水平达到9.5吨以上,且产奶量达到3万吨以上的奶业大县和特色奶主产县。

  二、补助内容

  一是草畜配套。支持建设优质饲草种植基地,通过租赁或长期订单等方式,推广冬闲田种草和草田轮作,促进玉米、杂交狼尾草等优质饲草料种植和奶牛养殖就地就近配套衔接,保障饲草料供应。支持饲草料种植、收获、加工、贮存设施设备改造升级,应用智能化机械设备,推进饲草料高水平生产。

  二是现代智慧牛场建设。支持圈舍、防疫、奶厅、饲料制备、挤奶及运输等环节设施设备改造提升;支持数字化智能化设备(自动喷淋、环境监测、精准饲喂和监测、全自动全混合日粮搅拌机、挤奶机器人、推料机器人、产奶量自动监测设备等)、信息化采集设备(智能项圈、计步定位、自动计量、个体识别等)、智慧牧场管理平台(发情监测系统、物联网、大数据智能汇总分析等)等推广应用。

  三是探索奶业产地消费新模式。开展奶农养加一体化试点,鼓励奶源新鲜、就近消费的区域化奶业生产经营模式,培育区域化大众化消费的奶业品牌,推动奶业全产业链发展。项目县可结合实际,支持有条件的奶农、合作社等主体依靠自有奶源发展乳制品加工试点,以巴氏杀菌乳、低温发酵乳、奶酪等为重点,支持奶源质量安全管控、乳品加工基础设施建设与设备购置、生产工艺升级、检验检测设备配备、冷链运输流通体系建设等。项目县试点数量不超过1个。

  三、补助标准

  草畜配套的每亩补助规模不超过800元,单个主体补助规模不超过400万元;现代智慧牛场建设的单个主体补助规模不超过300万元;奶农养加一体化试点的单个主体补助规模不超过400万元。项目主要通过“先建后补”等方式实施,建设项目原则上中央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投资额的50%。

  四、申报程序

  根据项目申报要求,项目申请县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提出项目实施申请以农业农村局行文上报设区市农业农村局,设区市农业农村局行文转报省农业农村厅。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