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助对象
实施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的畜禽规模养殖场。(规模养殖场标准为:猪存栏250头以上;奶牛存栏100头以上;蛋鸡存栏10000只以上;蛋鸭存栏2000只以上;肉鸡年出栏50000只以上;肉鸭年出栏2000只以上;鹅年出栏2000只以上;肉牛年出栏100头以上;羊年出栏500只以上)
二、补助内容
规模养殖场自主向国家批准的疫苗生产、经营企业购买强制免疫疫苗产品,对鸡、鸭、鹅、鹌鹑进行H5亚型和H7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猪进行O型口蹄疫;牛进行O型和A型口蹄疫免疫;羊进行O型和A型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免疫。
三、补助标准
2023年补助标准为肉鸡0.03元/羽、其他禽0.40元/羽、猪2.00元/头、牛3.00元/头、羊1.90元/头。每年以省农业农村厅最新规定执行。补助周期为上一年度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
四、申报程序
规模养殖场向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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