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结构调整专项(水产品加工)
来源: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4-09-09 17:24

  一、补助对象

  水产品加工企业。

  二、补助内容

  水产品加工企业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加工冷链项目。

  三、补助标准

  1.水产品加工生产线: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新增投入的三分之一,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2.水产品冷库建设:内陆达到5000吨以上的,按不超过新增投资额30%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四、申报程序

  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财政局联合组织申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