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依据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35号)和《关于印发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中央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25〕63号)文件。
二、培育对象
培育对象应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农村领域生产、 经营、服务的农民和返乡人员,主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和乡村振兴骨干人员。
三、培育重点
三明市本级拟组织开展食用菌“五新”栽培技术、农产品质量安全、中药材生产技术、烟稻融合生产技术等培训,每期35人,共计140人。
四、资金使用
资金主要用于支付需求摸底、教师课酬、教材资料、场地租金、交流观摩、线上培训、实践实训、异地培训、证书制作、档案管理、农民集中培训的食宿、异地实训往返交通以及跟踪服务和总结评价等培育环节必需费用和验收费用。
五、申报程序
培育对象可登录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农民教育培训申报系统”或手机下载“云上智农”报名,也可直接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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