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35号)文件精神,下达三明市本级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中央资金)82万元,培训任务130人(详见附件)。
附件: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35号)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