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泰宁县和明溪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立项情况公示
来源: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5-05-26 17:13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的通知》(农建发〔2025〕3号)和《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支持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闽农建〔2025〕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清流县、泰宁县和明溪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立项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4年清流县长校镇高标准农田“五化”建设省级示范项目、2024年清流县龙津镇高标准农田“五化”建设省级示范项目、2024年清流县林畲镇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灾毁农田修复)项目(续建);2025年泰宁县朱口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5年泰宁县朱口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2025年泰宁县开善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2025年泰宁县大田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5年明溪县胡坊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2025年明溪县胡坊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二、建设规模:清流县长校镇1000亩,清流县龙津镇1000亩,清流县林畲镇1500亩;泰宁县朱口镇4000亩,泰宁县朱口镇(改造提升)2000亩,泰宁县开善乡2000亩,泰宁县大田乡3000亩;明溪县胡坊镇(改造提升)2000亩,明溪县胡坊镇2000亩。

  三、项目预计投资:清流县长校镇450万元,清流县龙津镇450万元,清流县林畲镇246万元;泰宁县朱口镇1200万元,泰宁县朱口镇(改造提升)600万元,泰宁县开善乡600万元,泰宁县大田乡600万元;明溪县胡坊镇(改造提升)600万元,明溪县胡坊镇600万元。

  以上九个项目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如发现有悖项目立项申报规定的问题,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并核实。如不存在影响立项问题,将按有关规定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进行评审。

  附件:清流县、泰宁县和明溪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投资和任务情况表

  监督电话:8277326(公开单位监督电话)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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