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专项
来源: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5-04-18 09:56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工程(整县推进)项目

  一、补助对象

  全市11个县(市、区)

  二、补助内容

  完成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任务,推进畜禽粪污精准化高水平利用,对畜禽粪污收集、储存、加工处理、利用等环节的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和设备更新换代。重点支持:

  1.规模场臭气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污水处理后回用冲洗猪栏设施升级改造和设备更新,畜禽饮用水水表、冲洗栏舍水表和粪污流量计升级换代,储粪场、污水贮存池、堆肥发酵、异位发酵床(含高床发酵)、沼气利用等设施升级改造和设备更新换代。

  2.新建规范化、标准化有机肥厂,有机肥生产工艺改造提升和相关设备更新换代,有机肥加工生产车间、仓库等基础设施升级改造。

  3.沼液精准化、智能化利用田间储液池、沼液(肥水)输送管网等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粪污运输车辆购置等。

  4.项目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信息化、智能化监管平台建设。

  5.畜禽粪污还田利用实验费、检验检测费。

  三、补助标准

  根据各项目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需求和建设条件安排项目补助资金,项目县资金补助在500-800万元之间,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

  四、申报程序

  根据项目申报要求,项目申请县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提出项目实施申请以农业农村局行文上报设区市农业农村局,设区市农业农村局行文转报省农业农村厅。

 

 

农膜回收利用项目

  一、补助对象

  农膜回收站点、开展农膜回收再利用服务的企业和使用回收农膜的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补助内容

  用于农膜回收站点建设、废旧农膜收集、运输、循环再利用等方面的补助。

  三、补助标准

  会同省、市、县和相关企业意见,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每吨补贴500元;乡镇回收站点每吨补贴300元;农膜回收利用企业每吨补贴200元。

  四、申报程序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有资质的农膜回收再利用企业集中开展专业化回收和资源化利用,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乡镇组织宣传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将废旧地膜捡拾运送至乡镇回收站点,中标企业会同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三方根据收购凭证和台账确认数量后对乡镇回收站点和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三方进行补助支付。

 

 

农田水利建设及维修养护项目

  一、补助对象

  原则上以乡镇政府为业主,支持引入国有公司、国有农场、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作为项目法人,实施农田水利建设及维修养护项目。

  二、补助内容

  对因灾损毁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进行养护,对建成的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设施定期维护。

  三、补助标准

  按照实际施工要求确定补助金额。

  四、申报程序

  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力量,对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进行实地踏勘、调查摸底,全面摸清工程数量、工程位置、工程现状、具体特征等,建立工程台账,对所需维护养护的农田水利设施提出申请,由省农业农村厅核定后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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