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坚持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进一步压紧压实属地责任,持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保护和调动农民种植粮油积极性,着力提升粮油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完成粮油生产年度目标任务。近日,《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三明市财政局关于稳定发展2025年粮油生产八条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已下发。现将出台背景、依据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一)制定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牢牢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粮食生产年年要抓紧。今年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要坚决扛牢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重任,持续增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深入推进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加强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确保粮食稳产丰产。为进一步压紧压实粮油生产属地责任,完善粮油生产激励政策,推动粮油生产稳定发展,1月24日,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支持2025年粮油生产十条措施的通知》(闽农综〔2025〕10号),要求市、县两级出台粮油生产扶持政策。
我市是福建省的粮食主产区,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均居全省第二位。2024年,全市完成粮食播种面积243.36万亩、产量96.39万吨,但存在着粮价低、农资价格高位运行、种粮比较效益低、农民种粮积极性不高等问题,稳定发展粮油生产的任务依然繁重。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有必要制定促进粮油生产稳定发展的扶持措施。
(二)制定依据
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支持2025年粮油生产十条措施的通知》(闽农综〔2025〕10号)、《中共三明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关于防止耕地抛荒和“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八条措施的通知》(明委振兴组〔2022〕1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98号)等相关文件制定措施。
二、目标任务
贯彻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健全粮食生产考核激励机制,进一步压紧压实粮食生产属地责任。加大粮食生产奖补力度,鼓励发展双季早稻,推动抛荒耕地复垦种粮,保护和调动粮油种植积极性,促进粮油生产稳定发展,确保全年完成粮食播种面积242.1万亩(其中大豆15.8万亩)、总产量95.9万吨、油料面积9.1万亩底级目标任务。
三、主要内容
《通知》共8条粮油生产措施。
第一条,压紧压实属地责任。开展县(市、区)党委和政府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和乡村振兴实绩考核,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分解落实粮油生产任务,压实粮油生产属地责任。
第二条,鼓励发展双季早稻。引导耕地有序流转,对规模种植双季早稻主体进行奖补,增加耕地粮食复种指数。
第三条,支持抛荒地复垦种粮。对相对集中连片抛荒耕地复垦后种植粮食的经营主体进行奖补,增加粮食播种面积。
第四条,实施单产提升行动。通过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等项目实施,推动种粮“五新”应用,提高单产水平。
第五,培育新型经营主体。评选优质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对种粮大户实施奖励,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支持经营主体争创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并给予奖励补助,培育新型经营主体。
第六条,提升耕地产出能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省级化肥减量增效和耕地质量提升重点项目实施,做好土壤监测点建设、管理及维护,推进耕地地力等级评价,促进土壤改良,提高耕地地力。
第七条,促进种业创新发展。持续提升三明“中国稻种基地”建设水平,推进国家级制种大县建设,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大科研育种研发投入,对新品种选育主体和新获评龙头企业实施奖励,促进种业创新发展。
第八条,强防灾减灾能力。加强气象灾害和病虫害防控,减少粮油因灾损失,确保粮油丰产。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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