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的监督、支持和法治保障作用,保障粮食安全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高质量发展,永安市人民检察院与农业农村局将联合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工作。
永安市从落实“藏粮于地”战略和加快农业强市建设的高度,强化组织部署,找准定位、立足职能、发挥优势,协同推动解决问题,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专项工作旨在2023年12月开始至2024年4月结束,将围绕永安市2013年以来32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不合格问题、财政建设资金流失问题、建设管理与建后管护等重点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排查整治。
永安市人民检察院与农业农村局将发挥主体作用,聚焦重点区域、重点项目主动摸排问题线索,从五个方面带动提升专项工作整体成效。
(一)突出工作重点,扎实部署推进。站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此次专项监督活动的重要意义,落实“一把手”工程,统筹谋划,精心组织实施。要立足实际,找准工作切入点和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工作举措,明确工作目标,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监督重点工作落实到位。
(二)深入协作配合,凝聚工作合力。针对专项工作重点按照同级移送原则“双向”移送案件线索;共同建立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线索会商、研判机制,就立案、案件审查、提起诉讼、法律适用、疑难问题解决等方面进行专题研讨,提高案件质量;健全完善调查取证协作机制,检察机关需要农业农村部门专业支持的,农业农村局主动或协调有关机构提供技术支持或者出具专业意见。
(三)推动系统治理,提升监督效能。针对发现的问题,注重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扩大办案成效,推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必要时,由市人民检察院召集相关单位、人员召开诉前圆桌会议,通过诉前圆桌会议形成整改方案,共同推动公益受损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四)注重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对专项工作开展中好的经验做法、典型案例总结上报,注重案例化、故事化、可视化传播,扩大影响、形成声势。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与公开听证、圆桌会议、整改评估、庭审观摩等活动,提高公众知晓度、认可度和参与度。
(五)及时报送专项工作调度情况。以项目为单位建立专项工作台账,对自查或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填报,立行立改。按照调度要求每周一报送专项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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