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年粮食产地烘干能力提升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农机函〔2025〕47号)文件要求,经对各主体进行实地考察及对各主体申报材料进行党组研究,拟确认清流县胜生农机专业合作社、清流县文达农机专业合作社、清流县得沃农机专业合作社为2025年标准化粮食烘干中心(点)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月6日-5月12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县纪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组反映。
监督电话:
县纪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组:0598-5320218
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0598-7920021
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5年5月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