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规〔2024〕4号)规定,沙县区农机技术中心审核各农户的结算申请,在此基础上编制了“2024年沙县区第五、六批农业机械报废补贴专项资金结算细化方案”(详见附表),共结算补贴专项资金0.68万元(其中:超长期国债资金0.2165万元、省级配套资金0.05万元、市县配套资金0.29万元、中央资金0.1235万元)。材料经我单位审核,符合拨付条件。此经费系一次性补贴,超长期国债资金列“2159802制造业”科目报支,省级配套资金、市县配套资金和中央资金均列“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科目报支。补贴资金由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统一拨付给购机农户。
特此公示,公示期2025年3月6日-3月12日。
附表1:2024年沙县区第五批农业机械报废补贴资金结算明细表
附表2:2024年沙县区第六批农业机械报废补贴资金结算明细表
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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