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受理部分品目购置补贴申请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处 时间:2022-06-21 17:10

  各市、县(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各有关企业、个人:  

  按照农业农村部农机化司有关要求,经研究拟对部分品目补贴额实施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省将对部分品目补贴额进行调整,各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于2022年5月26日起暂停受理部分品目补贴申请,新的补贴额确定后,我处将另行通知。为保持政策连续性,保护购机者利益,2022年5月25日(含)前购置的机具执行原补贴标准,购置时间以发票日期为准(具体机具品目见附表)。 

  二、福建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2022年第一批)的成套设备产品,待核验办法及补贴申请上限研究制定后再进行补贴。 

  附表:暂停受理补贴机具品目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202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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