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农机〔2021〕13号
三明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关于
印发2021年三明市农机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中心各科室:
现将《2021年三明市农机化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三明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
2021年2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1年三明市农机化工作要点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之年,我市农机化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省2021年农机化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农业生产实际,用好用足购机补贴政策优化农机装备,大力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深入开展农作物全程全面机械化推进行动,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监管,扎实推进我市农机化工作全程全面和高质量发展。
一、深入开展农作物全程全面机械化生产推进行动
1.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考核任务。要认真按照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要求,落实好粮食生产机械化工作,对标对表、逐项逐条、细化落实,把工作做实、做细,确保全市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4.9%,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0.7%。要加快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工作,沙县、宁化县要积极争创国家级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尤溪县要积极争创省级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
2.示范推广新机具新技术。加大水稻精量穴直播推广力度,扩大应用面积,并在直播机型筛选、水稻品种选择、激光平田、直播同步施肥等配套技术加以研究与集成,让机械精量穴直播技术更加成熟。要继续开展无人机飞播、杂交稻父母本同步机插播、印刷播种等新技术的试验示范,以有效突破水稻机插秧瓶颈。要适应农业机械化由耕、种、收环节向植保、烘干、秸秆处理全过程发展,由种植业向养殖业、设施农业、农产品初加工业延伸的需要,积极推广一批先进适用的农机化新技术和新型、高效、节能、环保的农机新产品。
3.创建全程全面机械化生产示范基地。认真组织实施2021年全省“五新(新机具)”示范推广项目,新建2个省级新机具示范推广基地。依托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创建,举办2场全市性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现场演示活动。各县(市、区)要新建1个主要农作物示范基地,其中水稻基地重点推广精量穴直播机,完成耕、种、管、收等4个环节各2000亩以上和机烘0.1万吨以上的机械化作业服务(含跨区作业);旱地作物基地重点推广播种机(移栽机)和收获机,完成耕、种、管、收(烘)等环节合计200亩以上机械化作业服务(含跨区作业)。各县(市、区)还要立足本地资源优势,新建1个特色农业产业机械化生产示范基地,重点示范推广单轨或悬挂式轨道运输机、茶园开沟施肥覆土一体机、马铃薯栽收机械、茎叶类蔬菜收获机、养殖业饲喂料与环境控制机械等果菜茶菌生产及畜禽养殖适用的新机具新技术。同时,各县(市、区)要依托示范基地组织开展5场次以上主要农作物和1场次以上特色农业产业的新机具新技术现场演示培训活动。通过示范基地建设及现场演示,扎实推进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生产行动。
二、高质量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1.积极落实补贴政策。各县(市、区)要认真对照延伸绩效考核各项指标内容,按照2021-2023年福建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意见、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及补贴额一览表,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2021-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重点补贴本地主要农作物及关键薄弱环节适用农机具。要积极推荐本地急需适用机具纳入补贴目录。
2.推进农机报废补贴落地。积极宣传可报废补贴的农机种类、报废条件、补贴标准、办理程序等政策规定。严格按照《福建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等政策规定,及时确定公布报废农机回收企业,受理报废补贴申请,落实报废农机回收企业等参与主体的责任,加强报废更新补贴监管等工作。报废农机回收企业可跨区县认定。要突出做好多功能拖拉机报废回收,加快存量多功能拖拉机淘汰进度。各县(市、区)都要完成报废补贴申请零的突破。
3.开展“三合一”试点。积极推行手机APP申办农机购置补贴,各县(市、区)手机APP申请补贴比例要达到60%以上。要积极推进手机APP、补贴机具二维码、补贴机具物联网监管“三合一”工作和补贴办理“一趟不用跑”工作,提升服务水平与监管水平。
4.完善补贴监管机制。落实“省级年度抽查、市级半年抽查、县级日常核验”补贴机具核验工作机制。完善农机、财政、纪检监察等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督促农机产销企业、购机者等主体落实责任义务。探索信息化监管手段,加强监管单次购置多台套机具、短期内购置大批量机具、一人连续购置同类机具及购置地区适应性差机具等异常情形。要严查他人代办补贴申请、经销商留存购机者银行卡等行为。
三、大力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
1.培育“五有”农机合作社。依托农机新机具示范基地和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加强指导,引导农机合作社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建设,加大农机装备和基础设施的投入,通过订单作业、托管作业等形式扩大服务规模,推动农机合作社规范化运营、市场化服务、产业化经营。各县(市、区)要新培育1家以上上规模的“五有”农机合作社。全市农机合作社作业服务面积达133万亩以上。要积极组织发动符合条件的农机合作社申报各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
2.推广应用智慧农机。积极推广农机作业服务网上呼叫、网上订单服务模式,手机“滴”一下,农机到田头,便于农户找农机、机手找订单。要大力引导在大中型农机具安装北斗农用终端,以便于及时收集农机定位、作业轨迹、作业面积等数据信息。将乐县要开展智慧农机试点县工作,作业服务平台对接农户不少于200户,服务面积不少于1万亩次。
3.开展“一站式”服务。积极开展“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试点示范。培育清流县润田农机专业合作社和尤溪县文熔农机专业合作社为“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典型,为社会提供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服务,并向农资代购、新机具新技术示范推广、培训指导、农产品初加工、农产品销售等“一站式”综合服务发展,推动农机社会化服务提档升级。
四、扎实开展农机实用人才培训
1.着力抓好农机化实用人才培育工作。2021年,全市计划完成农机专业新型职业农民培训910人,加快补齐农机实用型人才短板。要积极组织引导农机合作社开展农机职业技能学习交流,鼓励农机手积极参加各类技能竞赛活动,不断挖掘、培育农机“土专家”。
2.不断提高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教学及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为适应新时期农机培训的需要,有效解决培训机构教练员短缺问题,保障农机专业人员培育工作顺利开展,市中心计划举办一期拖拉机教练员培训班。全市现有3家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许可的范围和规模开展培训,保证培训质量,自觉主动开展隐患排查和应急演练,确保农机培训安全。
五、持续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监管
1.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农机主管部门行业安全监管职责,加强指导服务,督促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等农机生产经营者、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隐患自查,问题自纠。在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督导服务过程中,对发现的涉嫌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确保2021年不发生较大以上农机事故,力争不发生农机亡人事故。
2.深化“平安农机”创建。要不断巩固深化“十三五”“平安农机”创建成果,向基层延伸,着力提升乡镇、村创建,打造一批“平安农机”示范村、示范农机合作社等示范典型。重点抓好清流县“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所创建的示范乡镇数不低于辖区乡镇总数的40%;其他各县(市、区)至少创建1个“平安农机”示范乡镇。
3.狠抓拖拉机安全管控。落实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百日会战工作方案和农机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2021年工作要点,全力查隐患、找问题、补短板、堵漏洞,消除事故隐患。各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要按照《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三明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多功能拖拉机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和《三明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三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三明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关于进一步加强多功能拖拉机安全监管的通知》要求,强化多功能拖拉机源头管控,严格执行多功能拖拉机禁挂政策,严把检验关、考试关,对不符合拖拉机国家技术标准的车辆一律不予检验通过;对未年检且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要及时公告注销。农机主管部门要持续开展信息摸排与核查工作,并将信息及时抄报同级道安办、公安交警部门。多功能拖拉机有效在册数100台以上的重点县(大田县)、外挂车与逾期未报废车辆总数在100台以上的重点县(沙县、清流县),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和摸底排查,及时将掌握的涉牌证违法违规情况抄报相关部门。市级将组织工作督导组,加强督导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视具体情况予以通报批评或问责处理。
4.强化安全警示教育。围绕农机安全发展主题,针对不同群体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重视农机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制作农机安全宣传主题教育手册,向广大农机从业者倡导安全发展理念;向驾驶操作者提醒安全生产;给新申领驾驶证机手上《农机安全致富教育课》,绷紧安全这根弦;在农机较集中的专业合作社培育农机安全教育阵地,增强自我教育能力;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进一步推进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农机安全生产。加强安全防范,推广使用“农机安全反光贴”、在拖拉机机身喷写“严禁违法载人”“谨慎安全驾驶”等安全提醒、警示。做好事故统计报告和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机事故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六、着力打造过硬农机化队伍
全市农机化队伍要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把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贯穿到全年农机化工作全过程。要将业务工作同机关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平安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红线底线意识,守住职业底线。要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讲求工作实效,切实把党和国家的惠农政策落到实处。要切实加强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抓好农机化工作本领,强化初心使命、主动担当作为,全力投身推动农机化全程全面和高质量发展。
附件:2021年度三明市农机化工作发展指导性指标
附件 2021年度三明市农机化工作发展指导性指标 |
|||
县(市、区) |
主要农作物耕种收 综合机械化率 (%) |
水稻耕种收 综合机械化率(%) |
农机合作社作业 服务面积 (万亩) |
梅列区 |
63.5 |
75.1 |
0.0 |
三元区 |
69.3 |
74.5 |
0.0 |
永安市 |
76.3 |
80.7 |
12.0 |
明溪县 |
73.4 |
80.8 |
9.0 |
清流县 |
71.7 |
80.9 |
10.0 |
宁化县 |
75.5 |
81.2 |
20.0 |
大田县 |
68.0 |
78.8 |
5.0 |
尤溪县 |
75.7 |
81.2 |
21.0 |
沙县 |
77.0 |
81.3 |
19.0 |
将乐县 |
77.6 |
80.4 |
10.0 |
泰宁县 |
76.1 |
80.0 |
8.0 |
建宁县 |
80.0 |
81.6 |
19.0 |
全 市 |
74.9 |
80.7 |
1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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