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农机〔2021〕32号
三明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关于开展中秋国庆期间
农机安全生产大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机化主管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提升广大群众安全意识、法治意识,根据8月30日市政府安全生产约谈会及市安办《关于开展中秋国庆期间安全大宣传活动的通知》(明安委办函〔2021〕29号)精神决定,在中秋国庆期间开展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大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全市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在中秋节、国庆节期间,采取多种形式,重点对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进行广泛宣传发动、深入宣传报道、开展警示教育,形成强大声势、营造浓厚氛围。
二、工作任务
各地农机主管部门、各农机企业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要求,充分认识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重视农机安全宣传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在农村交通要道、农机合作社(机库棚)、农机作业场所等设置相关公益广告,在主要新闻媒体、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相关信息,形成良好的宣传氛围。
三、工作安排
(一)主要媒体宣传。各地要加强与媒体联系,报道在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方面采取的具体措施、进展及成效。
(二)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媒体宣传。各地农机主管部门、各农机企业要在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平台等新媒体阵地积极主动宣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政策解读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及科普知识等,及时发布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最新动态。
(三)通信媒体宣传。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向农机参与者群发安全宣传短信。
(四)户外广告宣传。充分利用人流密集墟场、村民聚集地、文化活动室、村宣传栏等公共户外场所的LED屏播放安全宣传广告和标语。无户外屏的农机企业可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海报等方式开展安全宣传活动。
(五)企业宣传。企业安全宣传任务做到“九个一”:设立一个安全管理机构、健全一套安全管理制度、发放一套安全学习资料,每年度举办一场“安全大培训”、举办一次“安全大讲堂”、开展一次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排查一次安全隐患,每年举行一场应急演练,定期更新一次电子屏及安全宣传专栏等宣传阵地的安全宣传内容。在厂区出入口、厂房(车间)、办公楼、食堂、休息室悬挂安全标语和海报。要专门设立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宣传栏开展系列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宣传活动,如专家讲座、分发小册子知识竞赛、张贴海报等。
四、时间安排
宣传内容要在9月20日前全部布置到位,于9月20日至10月31日在LED电子屏及其他宣传载体开展安全宣传,并加强维护管理,对宣传设备设施破损、缺失的及时修复和补缺补漏,营造浓厚的安全宣传氛围并形成长效安全宣传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全面摸清底数。各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宣传工作,摸清本行业及监管对象的宣传载体数量,尤其要摸清电子屏的数量和宣传栏数量。
(二)全面安排部署。此次大宣传活动坚持“以条为主,条块结合”原则,请认真落实,并安排部署监管对象,做实活动期间安全宣传各项工作,营造浓厚的安全宣传氛围。
(三)全面督促落实。要及时跟踪督促落实,确保该工作落到实处,并将落实情况(附件2)于11月5日下午下班前报市农机中心监理科邮箱。
联系人:江凌宁,联系电话:8265275,电子邮箱:sm8265275@163.com
附件:1.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标语
2.2021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安全大宣传活动统计表
三明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
2021年9月16日
附件1
宣传标语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2.认真学习、大力宣传、坚决贯彻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4.严格执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5.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6.学好用好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7.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
8.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9.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一分责任,十分落实
10.安全人人抓,幸福千万家
11.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12.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13.增强农机安全意识,促进农村文明生产
14.与平安农机牵手,与小康生活握手
15.消除农机安全隐患,保障农机生产安全
16.为了您和他人安全,切莫搭乘拖拉机
17.拖拉机载人上路隐患无穷
18.平安农机为大家,安全生产靠大家
19.农机安全人人爱,有你参与更精彩
20.农机遍地走,安全记心头
附件2
2021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安全大宣传
活动统计表
单位名称:
监管单位(家): |
参与单位(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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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载体 |
载体数量 |
使用数量 |
宣传天数 |
备注 |
电子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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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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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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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备注:该表填写盖章后于11月3日下午下班前发电子邮件到时sm8265275@163.com,联系电话:8265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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