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农机安全生产防范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农机中心 时间:2021-09-18 16:20

  明农机〔2021〕33号

  三明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关于做好

  中秋国庆期间农机安全生产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

  根据福建省农业机械技术中心关于认真落实《福建省农业农村厅转发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闽农发明电〔2021〕63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明安委办〔2021〕55号)文件精神,现就扎实抓好中秋国庆假期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地农机主管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深入排查农机领域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督导检查,切实把防范工作做在前面。要督促各农机生产经销企业、农机合作社、农机培训公司等主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整治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严防发生事故。要加强一线督导,层层压实责任,防止工作表面化、一般化,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二、突出农机重点领域,抓好农机隐患排查治理

  要持续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抓紧抓实农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一是做好汛期台风、暴雨、高温等极差恶劣天气的警示提醒。

  二是主动配合交警等部门紧盯拖拉机载人、无证驾驶、无牌行驶、酒后驾驶、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

  三是深入田间地头、作业场院和农机合作社等场所,严查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未依法办理登记和检验手续、无证驾驶等行为;对安全设施不全、安全防护不到位、机件失效的农业机械提出整改要求,指导排除安全隐患。

  四是以拖拉机粘贴反光标识和给农机手发送节日农机安全提醒短信为主要内容,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

  五是加强节日安全宣传,宣传农机安全使用、消防知识和事故逃生自救常识,宣传农机报废回收补贴政策以及违法载人、使用假牌套牌危害,营造人人讲安全、关心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应急值班值守

  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确保信息渠道通畅,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一旦发生农机安全生产事故或紧急情况能够及时准确上报,第一时间响应,有序有力有效应对处置,坚决把各类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降到最低。

  中秋国庆期间“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情况(如:粘贴反光标识、发送安全提醒短信、发放宣传材料等具体数量),请于2021年10月9日前发送至市农机中心监理科邮箱,电子信箱:sm8265275@163.com。

  三明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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