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农〔2021〕144号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三明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公布2021年度“三明市平安
农机示范乡镇”名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
2021年,我市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2021年工作要点》(闽道安领导小组〔2021〕12号)和《三明市道安办关于印发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明道安整治办〔2021〕9号)工作部署,持续组织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不断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强化舆论宣传引导,农机安全生产氛围进一步浓厚,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向好,为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提供了坚实的安全保障。经乡镇自愿申报、县级择优推荐、市级考评验收等程序,确定清流县龙津镇、嵩口镇、嵩溪镇、赖坊镇、林畲镇、里田乡、田源乡、温郊乡,永安市槐南镇,大田县太华镇,三元区岩前镇;沙县区郑湖乡,尤溪县溪尾乡,将乐县安仁乡、南口镇,泰宁县下渠镇,建宁县黄坊乡等17个乡镇为2021年度“三明市平安农机示范乡镇”,现予以公布。
希望各示范乡镇再接再厉,切实发挥典型引领作用,为促进农机安全生产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各地要大力宣传推广典型经验,进一步巩固“政府负责、农机主抓、部门协同、群众参与”的农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农机安全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持续夯实农机安全生产基础,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三明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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