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一季度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农机中心
时间:2022-01-30 10:41
明农机〔2022〕1号
各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福建省农业机械技术中心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一季度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闽农机技〔2021〕13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两节”、全国两会期间和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明安委办〔2021〕79号)的有关要求,现就切实做好我市2022年一季度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今冬明春农机生产安全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莆田“11.27”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根据春节、全国两会、北京冬奥会等重点时段和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规律、特点,组织指导服务组开展“两直两前”(直奔现场、直达一线,靠前服务、靠前指导)工作,排查整治农机安全隐患,推动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坚决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力争不发生农机亡人事故,确保全市一季度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二、加强安全管控,排查整治农机安全隐患
各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要根据春季农机生产实际,加强春耕春种农机安全监管。协同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深入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及农田场院,开展农机安全执法检查,尤其在春运期间,要协同农业综合执法机构配合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查处多功能拖拉机违法载人、逾期未报废等各类农机违法行为;要组织开展农机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整治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未检验、安全装置不全与防护不到位及无证驾驶等安全隐患。要对农机合作社全覆盖检查指导,督促其自觉对机具停放场所与机具开展消防隐患自查自纠,要求合作社在农忙季节开始前要对机具进行全部安全检查,对机手开展产前安全警示教育,要求驾驶操作人员在使用前要对机具进行检查,督促、指导、帮助合作社全面落实安全生产 主体责任。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机安全防范意识
各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要针对今冬明春农机生产风险点,通过各种媒体载体加强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农机安全防范意识。尤其是春运期间要强化警示宣传,并点对点全覆盖给拖拉机驾驶人发送安全警示短信,要求严禁拖拉机违法载人,提醒安全谨慎驾驶;深入开展“五进”宣传,提醒农户不要乘坐拖拉机与非法车辆参加农机生产,提醒机主机手要适时开展农机检修维护保养、不要违规作业,切实加强农机安全防范。
四、加强值班值守,严密防范应对农机事故
春节、全国两会、北京冬奥会等关键时段,要严格落实应急值守,信息报送工作,健全完善农机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力量建设,做好应急装备物资储备,提前部署应急救援队伍,快速、科学、妥善处置农机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三明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
2022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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