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 时间:2022-12-23 17:18

明农机〔2022〕46号

 

三明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机化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年终岁尾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闽农机技术函〔2022〕931号)、福建省农业机械技术中心《转发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关于切实做好年终岁尾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闽农机技〔2022〕11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年终岁尾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明安委办〔2022〕88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全省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安委〔2022〕19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市岁末年初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县(市、区)农机化主管部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深入学习领会,提高思想认识

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南安阳“11.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农业农村厅工作要求,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结合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县(市、区)农机化主管部门抓紧部署开展岁末年初农机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防控措施到位、督促检查到位,坚决防范遏制农机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拧紧责任链条,压实主体责任

各县(市、区)农机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岁末年初农机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工作,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岗双责”“三个必须”要求,强化农机行业管理机构与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的工作衔接,全面压实农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确保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向好。

三、聚焦重要时节,精准防范化解

各县(市、区)农机化主管部门要结合元旦、春节、春耕备耕和全国两会期间重要时点和关键环节,深入分析研判岁末年初农机安全生产形势、规律、特点,开展安全精准治理,针对性抓好重大农机安全风险防范工作。

(一)强化冬季农机安全防范。严格落实应对大风、雨雪、冰冻等冬季灾害性气候的农机安全防范措施。督促驾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机手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减速慢行。抓好冬季农机使用消防安全,对机库棚、农机合作社、农机维修网点等生产经营场所要加强配电箱等用电安全和农机用油安全消防管理。

(二)深化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聚焦元旦、春节、春耕备耕、全国两会等重点时段安全防范,强化动态检查,督促指导农机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强化隐患整治,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四个清单”和整改过程动态管理、对账销号,实行闭环管理,隐患100%得到整治。重点整治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逾期未检、无证驾驶和农机安全装置不全与防护不到位等安全隐患。                       

(三)强化重点机具安全监管。强化源头管理,严格做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及驾驶人考试等管理工作。强化技术检验,严格规范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运行安全技术要求及安全装置检查。深入农机作业集中场所与农田场院开展农机安全监督检查;积极主动配合公安、农机执法单位开展联合检查,严查拖拉机违法载人、涉牌涉证、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       

(四)做好农机警示宣传工作。要结合农机安全“五进”宣传教育活动及“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农机安全主题宣讲、农机安全生产检查、农机安全警示教育、送安全知识下乡等活动,积极发送2023年元旦、春节、春耕备耕、全国两会等时间节点的农机安全警示短信,持续营造浓厚的农机安全生产氛围。

(五)开展农机安全指导服务。积极开展进村下田靠前服务,做好“送检下乡”、技术指导、安全培训等服务,指导对机具的保养维护检修,并实际解决机主存在技术方面的困难。开展农机培训教育,对农机安全操作、故障排除、维修保养、应急处置等进行培训,提高农机安全使用水平。

市农机中心将根据我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适时对各县(市、区)岁末年初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请各县(市、区)农机化主管部门尽快制定本地区农机领域的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并将有关工作贯彻落实情况分别于2022年12月27日和2023年1月30日报送至市农机中心监理科。

联系电话:8265275;电子邮箱:sm8265275@163.com。

三明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 

2022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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