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农机〔2023〕7号
三明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转发福建省农业机械推广总站《福建省农业机械推广总站关于开展2023年福建省“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机化主管部门:
现将福建省农业机械推广总站《福建省农业机械推广总站关于开展2023年福建省“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通知》(闽农机推〔2023〕6号)文转发给你们,请根据实际情况,抓好贯彻落实;于3月25日前,将本辖区的活动总结材料和“农机3.15”活动信息统计表,报送市农机中心。
三明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
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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