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农机〔2023〕13号
三明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转发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关于做好农机化系统汛前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机化主管部门:
为抓好农机化系统汛前准备工作,按照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要求,现将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关于做好农机化系统汛前准备工作的函》(农机科〔2023〕2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结合实际一并抓好以下工作:
一、要加强应急作业机具供给保障,定期检查机具储备情况,定期排查整改农机化基础设施风险隐患,协调增加所需机具储备。
二、要加强应急作业支持引导,指导应急作业服务队所依托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做好农机应急作业的相关工作,因地制宜组织应急作业服务队成员开展实操培训。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保障农机应急作业费用支出。
三、要核实防汛抗旱准备工作情况,及时更新应急工作数据资料,组织填写2023年农机化系统汛前准备工作情况汇总表,于4月17日前将工作情况汇总表报送我中心。
三明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
2023年4月10日
(联系人:邓光炳,联系电话:0598-8287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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