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多功能拖拉机注销通告
来源: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3-11-10 16:19

  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3号)和省经贸委、省农业农村厅、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关于印发福建省多功能拖拉机行业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闽经贸机电[2006]530号)、《关于开展多功能拖拉机专项整顿工作的通知》(闽经贸机电[2009]702号)和省农业农村厅、省公安厅、省安监局、省工商局《关于印发拖拉机报废回收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农机[2013]379号)规定,下列1台多功能拖拉机达到规定报废标准(详见《将乐县应报废多功能拖拉机名册》)。请机主自通告之日起60日内将拖拉机送交合法、有资质的报废汽车拆解场回收报废,并到将乐县农业农村局办理注销登记。逾期将注销其拖拉机档案,其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作废,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机主自负。

  特此通告。

  附件:《将乐县应报废多功能拖拉机名册》

  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6日

2023年将乐县应报废多功能拖拉机信息

序号

号牌号码

姓名

品牌

型号

备注

1

闽04-50880

江义保

三友

ZY-211C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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