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全市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 时间:2024-05-28 11:53

  明农机〔2024〕17号

  三明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关于开展

  2024年全市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机化主管部门:

  今年6月是第23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6月16日为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根据《福建省农业机械技术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闽农机技〔2024〕5号)精神,结合我市农机安全生产实际,现将我市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持续树牢安全红线意识,推动农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水平。紧紧围绕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安全红线重要论述,组织开展宣讲活动、交流学习体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以案说法”等活动,通过警示教育,强化安全红线意识。

  二、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

  市级将分别联合将乐县、沙县区组织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月”系列活动。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围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活动主题,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并积极参加当地政府安委办组织的“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面向社会公众和农机从业人员,通过设置咨询展台、举办展览展示,播放农机安全宣传片,发放农机安全宣传材料、粘贴农机反光标识,开展“主播讲安全”等多种形式,在“安全宣传咨询日”、赶集、节假日等时节,集中宣传农机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农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安全操作等知识,解答农民群众关心的农机安全生产等方面问题。针对农机事故发生特点,组织开展有效管用的农机事故、作业安全的应急处置演练,检验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可操作性,提升基层应急处突综合能力。

  三、持续推动农机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各县(市、区)要广泛深入开展农机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扩大农机安全应急科普人群覆盖面。通过开展送农机安全知识下乡等活动,发放农机安全系列宣传材料,指导农机手扫码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微信公众号农机安全宣传专栏,学习农机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划分、农机安全操作规程、农机应急处置方法等内容,掌握农机具安全使用常识。鼓励农机手阅读一本农机安全生产应急科普读本。号召农机服务组织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组织参加6月16日-9月30日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组织开展“安全伴我行”农机安全生产知识线上竞赛活动,向广大农机手传递农机安全生产相关的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让安全知识入脑入心,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防范能力。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力度

  请各县(市、区)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精心安排部署,确保取得实效。要结合工作实际,主动与当地应急部门协调联动参与“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充分挖掘农机安全典型经验和亮点工作。要开展多形式宣传报道,丰富宣教载体,积极向当地政府开设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专栏、专题和各级农业农村部门门户网站投稿,报道、宣传各地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的新闻报道、人物风采、隐患排查治理成效、监督管理工作经验介绍等,不断增强活动影响力、感染力,为农机安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请各单位于5月30日前将联络员名单,6月24日前将活动总结报送至市农机中心监理科。

  联系人:傅伟平,联系电话:0598-8265275,邮箱:sm8265275@163.com。

  附件: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信息表

  三明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

  2024年5月28日

  

     

附件

 

 

 

 

 

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信息表

姓名

单位名称 

职务/职级

手机号 

 

 

 

 

  注:请于5月30日前将此表报市农机中心,邮箱:sm826527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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