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中秋、国庆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 时间:2024-09-13 11:57

 

三明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关于做好

2024年中秋、国庆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机化主管部门:

  为确保2024年中秋、国庆期间我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有序,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稳定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农发明电〔2024〕21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秋、国庆节期间安全宣传的通知》(明安委办函〔2024〕55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全面加强农机安全生产。要坚持底线思维,持续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持续开展农机领域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履行农机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坚决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要狠抓措施落实,盯紧中秋、国庆、“三秋”等重点时间、重点机具、重点环节,加强源头管理,主动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拖拉机违法载人等行为,有效防范农机安全事故。

  二、持续开展农机安全宣传。要结合迎接庆祝中秋、国庆系列活动,加大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力度,增强有关农机生产经营单位以及农机手安全防范意识,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要强化警示宣传,点对点全覆盖给拖拉机驾驶人发送安全警示短信,要求严禁拖拉机违法载人,提醒安全谨慎驾驶;深入开展农机安全宣传“五进”,提醒农户不要乘坐拖拉机与非法车辆参加农业生产,提醒机主机手要适时开展农机检修维护保养、不要违规作业,加强农机安全防范。

  三、切实强化应急值班值守。要妥善安排好中秋、国庆期间值班工作,严格执行应急值班制度和重要时间节点领导干部带班制度。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情况以及农机舆情动态,一旦发生农机事故,要第一时间收集、汇总、核实并上报,及时启动农机事故应急预案,确保有关情况得到及时有效处理。

  各县(市、区)农机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工作落实。要认真总结中秋、国庆期间农机安全生产有关工作情况,特别要汇总梳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做法,并于10月 8日前报送市农机中心监理科。联系电话:0598-8265275,邮箱:sm8265275@163.com。

  三明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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