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农机〔2024〕15号
2024年永安市多功能拖拉机注销公告(二)
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3号),省经贸委、省农业农村厅、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关于印发福建省多功能拖拉机行业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闽经贸机电[2006]530号)、《关于开展多功能拖拉机专项整顿工作的通知》(闽经贸机电[2009]702号)及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多功能拖拉机延期检验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农机[2013]272号)规定,闽04-11101等所有2015年12月7日之前注册登记的多功能拖拉机已达到报废规定,应予以报废,后附:《永安市2024年应报废多功能拖拉机名册》(二)。
请机主自通告之日起60日内将拖拉机送交合法、有资质的:永安市巨力鑫报废车辆回收拆解有限公司(地址:永安市尼葛工业园966号,办公电话:3610488)、永安市环宇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地址:永安市北塔路1号,办公电话:3625517),也可送交合法、有资质的其他报废回收企业进行报废,并到永安市农业机械监理站办理注销登记。逾期将注销其拖拉机档案,其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作废,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机主自负。
特此公告。
附:《永安市2024年应报废多功能拖拉机名册》(二)
永安市农业机械推广中心
2024年10月8日
附:《永安市2024年应报废多功能拖拉机名册》(二)
闽04号牌多功能拖拉机已满9年要报废名单
序号 |
号牌号码 |
登记证书编号 |
姓名 |
初次登记日期 |
住址 |
厂牌型号 |
1 |
闽04-11101 |
350481012145 |
黎吉军 |
2015-12-07 |
福建省永安市洪田镇洪田村10号 |
ZY-211CZ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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