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农机〔2024〕34号
三明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关于
开展拖拉机运输机组专项整治指导服务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机化主管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领导批示、省市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拖拉机安全监管和源头管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拖拉机运输机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闽农发明电〔2024〕27号)文件要求,市中心将派出工作组,赴各县(市、区)开展农机拖拉运输机组专项整治指导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分组
第一组成员:付祥风、姜明宇、傅伟平
检查区域:永安市、清流县、明溪县、宁化县
第二组成员:蔡学峰、温鹭岩、郑小华
检查区域:将乐县、泰宁县、建宁县
第三组成员:江凌宁、邓光炳、魏华
检查区域:三元区、沙县区、尤溪县、大田县
二、开展时间
2025年1月上中旬,到各县具体时间由指导组电话通知。
三、工作要求
各指导服务组要重心下沉,到拖拉机等农机具拥有量较大的乡镇(各县不少于2个乡镇),指导推进拖拉机运输机组摸排工作。要力戒形式主义,防止过度留痕,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务求推动拖拉机运输机组整治工作落地见效。
三明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
2024年12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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