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农机〔2025〕1号
三明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关于做好
春节及两会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机化主管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领导的批示要求以及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暨省政府第一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视频会议、全省道安春运工作视频会和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暨市政府第一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视频会议精神,根据《中共三明市委办公室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元日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明委办发明电〔2024〕62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农发明电〔2024〕28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春节及两会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落实省市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防范化解风险
各县(市、区)农机化主管部门要深刻吸取近期交通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领导批示精神、省市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具体部署,加强春节及两会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研判,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三个必须”要求,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农机隐患排查到位、隐患整改到位,坚决筑牢农机安全生产防线。
二、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落实“四个清单”
各县(市、区)农机化主管部门要突出春运、春节等节假日民俗活动高峰期和两会等重点时节,田间场院、果茶园、机库棚等重点场所,拖拉机、收割机、塔式烘干机等重点机具,合作社负责人、农机操作手等重点对象,扎实开展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要指导农机生产经营组织和农机手落实农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做好农机消防安全。要坚决落实“四个清单”(排查、隐患、责任、整改),整理好内业,做好图片、文字、表格等台账管理,确保隐患动态清零。
三、强化农机源头把控,做好牌证管理
各县(市、区)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做好拖拉机运输机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做到应排尽排、应摸尽摸,同时注意做好台账信息审核和劝导告知工作。要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两个规范,严把牌证核发关与检验关;严格执行新国IV排放标准进行注册登记,做到“一机一档”;严格执行《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规范》(NY/T1830-2019),对不符合拖拉机技术检验标准的一律不予检验通过。要主动开展上门检验服务,提升年检水平。积极推广安全反光贴,实施拖拉机“亮尾”工程。认真落实与公安部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和会商研判等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拖拉机安全综合治理成效。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农业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查处拖拉机逾期未报废上道路行驶、违法载人、无证驾驶、假牌假证等违法行为。
四、加强警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各县(市、区)农机化主管部门要通过各种媒体载体加强农机安全宣传警示教育,切实提高农机安全防范意识。尤其在应对低温天气、春节、两会和春耕备耕期间要强化警示宣传,利用村村通广播和发送安全警示短信,“点对点”提醒不得违法载人,防范事故发生。结合农机安全检查、送检下乡等开展农机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加强对重点人群,尤其是年龄偏大的农机手为宣传重点,及时发放《农业机械安全常识宣传册》《多功能拖拉机专项整治宣传册》等系列宣传材料,提醒机主机手适时开展农机检修维护保养、不违规作业,提高农民群众、机手懂法、守法和安全生产意识。
五、强化应急值班值守,提升处置能力
各县(市、区)农机化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事故专报(快报)制度,做好春节期间值班,确保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遇有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发生,按规定程序及时报告,严禁瞒报、漏报和误报农机事故,做到快速反应,保持信息畅通。发生农机事故后,立即启动相应等级的农机事故应急预案,果断处置,扎实做好涉及农机安全生产的信访维稳工作,加强舆情监测引导处置,并妥善处理不扩大社会影响。
三明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
202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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