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本报《文明》版刊发文章《小蕉村里移风易俗事》,报道了三元区列西街道小蕉村村民代表、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郑梁富,积极响应移风易俗号召,打破传统旧观念,带头简办丧事,用朴素无华的举动,影响了其他村民。笔者读后颇受启发。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能光看农民口袋里的票子有多少,更要看农民的精神风貌怎么样。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综合施策革除农村婚丧嫁娶的繁缛陈规,取得了明显成效。不过,天价彩礼、豪华丧葬、名目繁多的人情礼等问题依然存在,许多农民虽对此心里反感,但碍于面子,不得不从俗。这些反映了低俗婚恋观、铺张浪费等落后风气,歪曲了乡村社会的价值取向、影响了乡村的文明风尚。
这些陋习陈规不仅给广大农民带来不必要的负担,还歪曲了正常的价值观。推进以婚丧嫁娶为重点的移风易俗,是当前农民普遍关注的现实问题,也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必然要求,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应有之义。
国家层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的指导意见》《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等系列文件,并召开全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等,要求各地各部门聚焦重点难点、破除陈规陋习、厚植新风正气,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弘扬向善向上的良好风尚,为乡村振兴注入新的文明力量。
推进移风易俗既要强化法律法规的约束,还要靠村规民约的引导。一些地方建立的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等群众性组织,在移风易俗中发挥了积极作用,要扩大这些群众性组织的影响力。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移风易俗的主体作用,加强文化引领、强化价值认同、注重实践养成,让他们真正成为新风尚的制定者、执行者、评议者和受益者。
“风俗者,天下之大事也。”推进移风易俗工作是民心所向,应当常抓不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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