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经验启示
来源:三明日报 时间:2024-06-21 17:16

  改革开放以来,三明市在经济和社会建设领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尤其在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方面,三明市起步早,影响深远,为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早在1985年,三明市就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文明城市”荣誉称号,1999年、2005年、2008年、2011年四次获得“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称号。2015年2月28日获得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的称号,圆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梦想,三明的精神文明建设上了新的台阶。

  三明市一直积极探索并形成了“三明经验”。“三明经验”的核心理念在于“好在共建,贵在坚持,重在建设”。这一理念深刻揭示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本质规律与基本要求。共建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强调广泛动员群众,形成全社会共识与合力,共同推动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向前发展。坚持则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保障,要求我们必须持之以恒、不懈努力,确保精神文明建设的成果得以巩固与拓展。建设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核心,要求我们不断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文化建设、环境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进入新时代,三明精神文明建设在实践中与时俱进、不断发展,内涵不断丰富。因此,总结三明市持续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基本经验,对于三明市本身乃至全国继续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启示和借鉴意义。

  一、精神文明建设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属性,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精神文明建设的目标是为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必须站稳人民立场,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

  改革开放之初,三明市探索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就是从民生问题入手——解决“脏、乱、差”。1982年,时任福建省委书记的项南就对三明精神文明建设概括了三句话:“三明三明,为了人民;三明三明,精神文明;三明三明,大放光明”,明确指出三明精神文明建设的目的就是人民。1987年,三明市提出了“满意在三明”,准确地把握了城市发展的核心——人民的需求和满意度。这不仅仅是一个口号,更是一种承诺和担当,它要求要以人民的需求为导向,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让人民在三明生活得更加满意、幸福。为了实现这个目标,三明市在党政机关和各行各业深入开展系列“满意”活动,成功打造出一个人民满意的城市,让人民在生活的各个方面都能感受到城市的温暖和关怀。

  进入新时代,我市持续打响“满意在三明”品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将公众的需求和期望作为城市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种发展理念不仅体现在城市的规划和建设上,更体现在城市的治理和服务上,让公众在城市的发展中看到了自己的身影,感受到城市的温度。

  二、精神文明建设必须强化制度保障

  精神文明建设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长期的坚持和不断的推进。在这个过程中,强化制度保障不仅为精神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还能够推动其持续、深入地开展,提高其实效性。

  早在精神文明创建之初,三明市就高瞻远瞩,将精神文明建设纳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使之成为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

  1984年,三明市开始明确要求各级部门“要不断修订和完善各种文明公约、乡规民约、规章守则和岗位责任制,制定评比、奖惩、表彰、命名的标准和办法”。短短几年便出台了100多项地方性精神文明规范和法规,通过将这些规范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三明市成功地将精神文明建设融入社会的各个角落。同时,还将精神文明建设纳入政绩考核内容,实行物质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的建设三大指标同时考核,通过具体的量化指标,确保了精神文明建设的实际效果。值得一提的是,三明市还注重将商业道德、店容店貌、接待程序等具体内容规范化,并加入相应的考核机制,将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相结合,不仅巩固和深化了精神文明建设的成果,更避免了两个文明建设“各干各”“两张皮”的倾向。

  进入新时代,三明市通过制定《三明市公共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三明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法律规章,为精神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进一步推动城市文明建设。

  三、精神文明建设必须坚持共建共享

  人民群众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主体,他们既是文明的创造者,又是文明的传播者和实践者。因此,精神文明建设必须以人民为主体,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他们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1986年,三元区富兴堡街道率先创立“区域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委员会”,将区域内不同隶属单位紧密联结,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方式推进共建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果。三明市委及时总结这一经验,1989年在全市推广“六联六建”共建文明片区活动。从此,三明的精神文明建设从单体向群体、从松散向紧密、从条块分割向条块结合的转变,为全市乃至全国的精神文明建设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三明市不断探索和实践政府、社会组织和市民等多方力量共同参与的新模式,从早期的“六联六建”和区域共建,到现在的科学发展、和谐共建,与时俱进,不断丰富和发展。特别是近年来,社会组织的积极参与,如志愿者协会、文化团体、公益组织等,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为三明市的精神文明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也使文明共建之路不断延伸、拓展和创新、深化。

  “好在共建,贵在坚持,重在建设。”三明市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所积累的经验,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启示。这些经验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制度保障与长效机制、文化传承与创新以及社会参与和共建共享等原则,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可借鉴的范例,更为全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入推进提供了强大的动力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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