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有机农业田园综合体项目
来源: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3-01-18 09:58

  一、承办单位:清流县农业农村局。

  二、建设地址:清流县境内。

  三、项目负责人:刘志强,138****9305。

  四、项目建设理由和条件:嵩溪镇是革命老区镇和国家级清流县台湾农民创业园核心区,素有“豆腐皮之乡”美称,全镇土地面积187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1904.88公顷,水域面积2.22平方公里。境内旅游资源丰富,有4A级风景区——七星岩、保持完好的七十年代兵工厂遗址及防空洞、兵工厂遗址军事拓展基地、农家乐、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青州巫公庄屋、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豆腐皮手工技艺,还有金星工业园区、光伏农业科技大棚、莲花山生态农业观光园、聚宏现代农业产业园等一批集科技、生态、展示为一体的休闲观光农业基地。

  一是地理优势:嵩溪镇高地有大片良田,高地海拔600多米,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具有大陆性气候和海洋性气候特点。年平均气温18.2℃,平均年降水量1853.5毫米,平均年日照时数1583.4小时,雨量充沛,并建有100万立方米的小高地水库一座,便于生产用水。二是土壤地力优势:水质资源无污染,山上原生态灌木林植被完好,长年的落叶腐烂形成大量有机肥,以及富含有机质和多种矿物质元素,经雨水冲刷流入农田,增强了农田的有机质,形成农田土层增厚,土壤肥沃,富含有机质,无污染,产出的大米具有整米粒高,透明度好,垩白度低,米饭松软,香,醇,回味甘甜,营养丰富等特点,古有贡米之称。三是政策优势:用好、用活、用足国家级农业产业园、一村一品、产业强镇等政策和项目资金。通过发挥项目优势,撬动社会投资。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一期规划用地1400亩,拟建设水稻、果蔬等有机农业种植园和特种畜禽养殖项目,以及果蔬包装车间、优质大米厂、食品加工厂等生态循环农业生产设施,拟投资4亿元;二期规划用地3000亩,拟建设有机农业种植园,农家乐、乡村旅游、自然教育营地等项目,拟投资4亿元;三期拟建设小高地水库周边投资建设森林康养设施,拟投资2亿元。

  六、项目总投资:10亿元。

  七、合作方式:合作、合资或独资。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