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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需要自己的电商“网红”

来源:市信息站 2019-08-19 10:02 字号:

8月1日,《三明日报》“电商版”以“‘半边天’的创业路”为题,报道了泰宁县大龙乡江家岭村农村妇女杨华容,带动姐妹们成立农业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开办专卖店,将当地农户自产的原生态农产品通过电商平台走出了深山,产生效益的报道。同时,还报道了建宁县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借助互联网平台将当地玉梨远销全国各地的图片新闻。

目前,农村一些地方生产的粮食、水果、蔬菜、禽畜、中药材、淡水鱼等原生态农产品多、质量优,却不时遭遇“卖难”问题。“电商”对于助推农产品销售,打通城乡一体化中信息不对称的“最后一公里”,落实“电商”惠民工程,助力乡村振兴,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读后感慨良多,有以下几点启示。

转变观念。要摒弃过去“酒香不怕巷子深”的旧观念,树立新时代市场竞争的新意识,大张旗鼓地宣传推介自己的产品,以品牌意识占领市场的制高点。只有破除农产品与市场信息不对称的壁垒,改变过往被动适应市场变化的局面,才能扩大影响,拓宽更多更大的市场销售渠道。正如报道中所说,电商给了这些农村妇女施展才华的舞台,让她们在创业路上走得更扎实。

培训引导。要注重建立乡村自己的电商队伍,培训一批想干、愿干、能干、会干的人员组成团队;并加强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素质和业务能力,形成“乡村电商”矩阵。采取措施,积极引导,进驻各类新媒体门户平台,广泛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媒体、微信等形式进行信息传播,构建城乡一体化的话语体系和市场体系。杨华容她们正是通过参加乡里举办的新型农民培训班,从一个对网络一窍不通的农村妇女到如今的互联网销售精英,电商改变了她们的命运,也让她们获得了人生的价值。

诚信守法。无论是宣传推介,还是产品销售,一定要增强诚信守法意识,实事求是宣传产品,不夸大其词,忽悠消费者。同时,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规范市场经营秩序,营造良好的交易氛围。并且进一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和安全追溯体系,依法依规开展农产品生产和经营,确保广大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要像杨华容她们一样,用实在的产品、真诚的服务、贴心的售后,让淘泰宝展厅土鸡与土鸡蛋等农产品成为电商界的“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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