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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出台家庭农场名录管理办法

来源:smsnyjwzxxy 2020-06-30 09:04 字号:

  为规范永安市家庭农场的名录管理,推动全市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12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通知》和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安市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永安市出台了《永安市家庭农场名录管理办法》,本办法共五章十条,于202064日起实施。 

  本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纳入名录管理的家庭农场是指以农户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农户家庭为基本经营单位,通过经营自有或承包他人耕地、林地、水面等,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永安市家庭农场名录库的建立,坚持“公开申报、逐级审核、动态管理”的原则。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家庭农场可向所在乡镇(街道)的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市农业农村局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纳入永安市级名录库,并录入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被纳入永安市级名录库的家庭农场,方可按规定申报参评各级家庭农场示范场。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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