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明溪县:户分类、村收集转运 多村联建集中处置
近年来,福建省三明市明溪县积极探索创新“户分类、村收集转运、多村联建集中处置”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模式,共覆盖8个乡镇、86个行政村,切实改变了农村环境面貌,提升了村民的幸福感、获得感。
处理方式
2017年初,明溪县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首批以沙溪乡为试点,逐步在全县推广。2017年6月,明溪县列入“全国第一批开展农村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示范县”名单。以创建示范县为契机,明溪县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干湿分类工作,建立了易腐垃圾“户分类、村收集转运、多村联建集中处置”以及其他生活垃圾“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管理机制。
明溪县探索建立从农户源头初分,清运员、保洁员二次分拣,终端分拣员细分的“三级分拣模式”,将易腐垃圾就地堆肥(堆肥池、堆肥房或处置设备),其他生活垃圾在乡镇中转站集中后送县垃圾填埋场处理,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每年减量化20%以上(年消减约2200吨),有效减少其他生活垃圾转运频次及转运过程中“滴、漏”现象,每年节省垃圾收运处置费近33万元。
此外,明溪县积极探索适合山区“易于操作、经济适用”的终端处理模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如沙溪乡采用浙江阳光堆肥房模式,胡坊镇采用华中科技大学的“好氧堆肥”处理模式,夏阳乡采用易腐垃圾处理设备处理模式,边远村庄采用堆肥池就地堆肥模式,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取得明显成效。
建设运营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1150万元、重点流域生态补偿资金2100万元,用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采购、垃圾分类收集点建设、乡镇垃圾中转提升工程以及沙溪乡阳光堆肥房、胡坊镇好氧堆肥房、夏阳乡易腐垃圾处置设备采购,目前已建成乡镇压缩式垃圾中转站13座、垃圾收集点92处,配备集装箱摆臂车11辆、压缩式垃圾转运车8辆、垃圾分类收集机动车103辆、公共垃圾桶6850个、农户垃圾分类桶1.5万对。县、乡财政按照农村人口每人每年20元的奖补标准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运行费用纳入财政预算。部分有条件的村从村集体收入中支出一定资金用于生活垃圾治理。通过“一事一议”方式,动员村民按照每户每年60—120元的标准收取村庄保洁费用,调动群众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积极性。
建立完善管理制度。为确保垃圾治理工作有人抓、有钱抓、有章抓,该县建立三项管理制度。一是建立村民自治制度。组建农村垃圾治理工作理事会,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纳入村规民约,落实村民理事会监督、公开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情况等,实行村民自我管理、民主监督。二是建立网格化管理制度。以行政村为网格单元,因地制宜划分若干区块,建立网格化管理制度,挂村领导、村支书、村委会主任为网格单元负责人,村“两委”为网格区块负责人,分块包干相应区域的垃圾分类工作;所有党员、妇女代表按照就近、方便、区域化管理的原则,负责农户垃圾分类政策宣传、工作指导、巡查工作;三是建立正向激励机制。组织村干部、村民代表及有一定威望的老党员、老干部对村民垃圾分类情况进行评比,每月评出“先进户”和“促进户”,并对垃圾分类先进户、先进典型实施奖励,促进村民自觉将生活垃圾分类处理。
保障措施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乡(镇)为成员单位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指导、协调、督促各乡(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各乡(镇)成立相应领导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负责落实本辖区垃圾分类治理工作。
加强宣传引导。明溪县高度重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引导工作,积极发动群众主动参与。县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召开动员会、座谈会、推进会,举办村镇干部和保洁员垃圾分类专题培训班等方式,以及利用县电视台、微信、宣传栏等平台大力宣传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县住建局作为农村垃圾分类工作的牵头单位,依托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载体,共享试点村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反馈、通报垃圾分类工作的日常督查和整改落实情况。各乡(镇)采取编制标语、宣传画(册),发放倡议书等宣传形式,派出干部进村入户进行宣传发动,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进家园、进校园、进企业”“垃圾分类我先行”等活动,从不同角度向农户宣传垃圾分类知识。
健全考评体系。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评重要内容及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月督查、季小评、半年考评、年终总结”考评机制,每月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到乡村明查暗访,及时通报督查结果,不定期进村回访督查,确保督查不合格的村庄得到有效整改;每季度进行一次评比,每半年进行一次考评,年终进行总评,对行动慢、力度小、整改进度滞后的乡镇、村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予以约谈、问责。
主要成效
目前,明溪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覆盖100%村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8个乡镇90%以上村庄。
有效减少垃圾处理费用。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每年减量化20%以上(年消减约2200吨),有效减少其他生活垃圾转运频次及转运过程中“滴、漏”现象,每年节省垃圾收运处置费近33万元。
提高了群众分类保洁意识。通过垃圾分类行动,群众参与到垃圾分类处理中来,切实改变部分群众“站边看”“唱反调”现象,进一步提升群众环境保护主体意识,逐步做到“门前三包”,改变房前屋后乱堆放等不良习惯,让改善农村人居条件和提升环境质量的观念深入人心。
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持续提升。以行政村为网格单元,因地制宜建立网格化管理制度,通过垃圾分类行动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切实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环境。 (全国农村人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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