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进一步规范农村村干部津补贴
来源: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2021-10-19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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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永安市开展村主干换届离任审计和“三资”监管点题整治工作,全面核查全市228个村村干部津补贴发放情况,全市共核查出超范围、超限额发放村干部误工补贴20起,涉及金额2.152万元,涉及村干部25人,上述款项已全部责成当事人退回村集体,并由乡镇(街道)对有关责任人批评教育,严肃财经纪律。
合理确定村两委干部薪酬待遇,既是提升村干部服务乡村振兴工作积极性的重要手段,也是农民群众十分关心的村干部廉政问题。近几年,永安市市委市政府及组织部门先后出台多份文件,明确村两委干部固定薪酬标准及实施村干部误工补贴制度,村干部固定薪酬由市乡(镇)财政承担,村干部误工补贴由村财支出,误工补贴发放标准不得高于80元/天,误工补贴据实登记发放,每并且根据1、2、3种不同类别村规定了发放天数上限,每月或每季度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后向村民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下一步永安市将结合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继续严格执行村干部误工补贴登记制度,规范登记手续,加强群众监督、审计监督和上级监督,保障村干部合法合理合规领取报酬,做到群众满意、干部安心,保障村两委会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公共事务管理职能,助推乡村振兴。(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陈晓强 郑琪)
闽公网安备350402020001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