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0年度农业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职改办、人事局职改办、市直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2010年度全市农业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根据省农业职改领导小组、省职改办《关于福建省农业技术职务经常化评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闽农职改字[1993]16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报送评审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与条件:
凡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含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从事农学、经作、土肥、植保、畜牧、兽医、水产等专业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具备农业技术中级职务任职条件,即符合闽农职改字[1993]第16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均可申报农业技术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为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向复合型方向发展,对职业院校中的申报人员,必须要求教学与实践相结合,并在农业技术推广一线工作中绩效显著。
二、材料报送时间:
市直各单位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0年9月5日,各县(市、区)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2010年9月10日,请各有关单位按时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三、任职年限计算:
本年度申报农业系列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计算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30日。
四、论文(代表作)鉴定:
所有申报参评者的论文(代表作)均需经各类专家分别先行鉴定,并写出鉴定(报告),此鉴定(报告)将作为后续专家组和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的重要依据。希望申报参评对象注重送审论文(代表作)质量。
五、面试与答辩:
1、对象、内容与形式
申报人员均需参加答辩,答辩范围包括论文(代表作)内容、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情况及申报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其中基础理论和专业基本知识采取从题库中抽题作答形式进行答辩。
2、分值构成
面试、答辩成绩由专业技术学习与工作经历简述、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情况、所提交的论文(代表作)的先进性、科学性及实用性情况、以及针对论文(代表作)的答辩情况等部分构成。面试、答辩成绩按50分制计算,专家组综合平均分数42分以上者为优秀,35-41分者为良好,30-34分者为合格,不足30分者为不合格。
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聘任:
评审通过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事业单位参评人员,必须取得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两个模块考试合格证后方可聘任,并按新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兑现工资。
附件一:关于报送2010年度农业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要求。
附件二:评审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
附件三:申报农业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
附件四:申报农业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清单。
附件五:评审材料分类标识。
三明市农业职改领导小组 三明市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七月三十日
主题词:农业技术职务申报通知
抄送:市农业职改领导小组成员
三明市农业职改领导小组办公室2010年7月30日印发
附件一:
关于报送2010年度农业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要求
一、各县(市、区)农业职改办及市属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提交的材料。
1、各县(市、区)职改办或市职改办(市属企事业单位申报者)出具的《委托评审函》1份。
2、《评审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附件二)1份,用A4纸打印,并加盖印章,并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表中“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主要业绩”栏,应明确(1)所获奖项的年月、颁奖单位、获奖内容、排名情况等,若为二级证书则一定要括号注明;(2)在省或省级以上CN刊物发表文章的时间、刊物名称、篇数、独著或合著属第几作者等情况。表中“何年何月毕业于何校何专业及学制”栏,应逐项写明,若为“大专专业证书”则一定要注明。
二、申报者个人应提交的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市直部门申报者一式3份,县及县以下单位申报者一式4份。此表要求规范填写,表中4—6页“任职前(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栏,应按时间顺序详实填写;第9页“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栏,应由考核单位严格把关,对申报者做出任期内详实的综合性评价,并加盖印章,内容包括:(1)任现职以来工作业绩、学术水平;(2)任现职以来何项目于何时获得何部门颁发的何种奖励(二级证书要注明);(3)任现职以来在省或省级以上“CN”刊物上发表的论文篇数及属第几作者;(4)任现职内近4个年度的考核等级结果等;表第10页“基层单位意见栏”,应在综述后注明公示情况,并明确“情况属实,同意推荐”态度。表第9、10两页,不得只写“情况属实,同意申报”等类似意见,否则按材料不全退回。此表用钢笔工整书写,字迹清楚,不得打印和复印。
2、《申报农业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附件三)要求使用A4复印纸正反双面打印一式10份,此表中主要获奖栏:获奖属二级证书,请在“本人所处名次”栏注明“二级证书”字样。公示情况栏,若无异议,应注明“经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日),材料真实,符合××师任职资格申报条件,同意推荐”。此表须经本人编制所属企事业单位、农业职改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加盖印章以示负责。并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3、论文、代表作要求:正常晋升者(含非农业类专业学历具备者),市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应提交一篇独著的本专业的论文为代表作,县(市)属企事业单位人员可提交一篇独著的本专业论文或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为代表作。以论文破格晋升者,必须提交在省或省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上获优秀论文奖并收入论文集的论文两篇,或在省级(CN)专业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两篇,或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的有学术价值的本专业论文一篇(每篇均应1000字以上,并限第一作者)。以上要求发表的文章,均应正式出版发表,排板清样或文章录用证明无效。所提交的论文(代表作)应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含刊物封面、目录、正文、封底等完整复印,另二份仅保留题目及内容,其余应全部隐去复印)。不做代表作的其它论文应完整复印各一份,并装订成册。
4、继续教育要求:任期内未达到规定继续教育学分要求的不得申报。
5、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提供的年度考核表(近4个年度)、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聘书、聘约、继续教育证明、奖励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电脑“模块”考试合格证(暂不作必备要求),需装订成册。
6、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工人,还需提供由市人事局核批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工人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申请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原件1份;
7、对院校中的申报人员,还应提交乡镇或挂钩联系单位及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各1份;
8、市属企事业单位人员需提供上述证件原件及由其行政主管部门验印的复印件,事业单位申报者送市职改办预审,企业单位申报者直接送市农业职改办审核。
三、其它要求:
1、请各县(市、区)农业职改办对申报材料按要求严格审查把关,必须保证材料的真实性,《评审表》中的“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栏及《申报农业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应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2、申报材料中,发表论文和其它证明材料等,凡复印件均须经县(市、区)农业职改办核对原件无误后,并加盖审核印章。对不符合要求的送审材料应及时退回。若因此延误上报送审,责任自负。发表论文复印件应对刊物封面、目录、该文章内容及封底一并复印装为1套。
3、申报人员应采用人事(职改)部门统一印制的《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材料袋》,并将《申报农业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清单》(附件四)填好后贴于材料袋正面。同时将《评审材料分类标识》(附件五)贴于材料袋底部,以便核查及评审。
4、实行申报承诺制度,个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抄袭、冒用他人论文、作品等不正当手段参加评审或考核确认的人员,一经发现并查实,尚未评审或考核确认的,除取消其当年参评资格外,需再间隔两年后才能再次申报;已经评审或考核确认的,除撤消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需再间隔两年后才能再次申报。对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把关不严,违反有关职称规定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人事局有权对当事人通报批评,严重者,将取消当事人新一轮竞聘资格或其它纪律处分。
5、在职提升学历参评人员,其学历、学位证书必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www.chsi.com.cn)上公布的学历证明,并经当地市、县(市、区)教育部门审核盖章;网上查询不到的,必须提供当地市、县(市、区)教育、人事部门审核盖章的学历、学位更改证明。
四、备注:
若有关县(市、区)确因申报初级农业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太少等原因,不便开展评审工作的,可经所在县级人事职改部门同意,委托市农业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予以代为评审。相关材料报送要求同上。
申报农业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简明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