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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1年招聘500名农业院校毕业生充实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局人教科 2011-06-13 00:00 字号:

闽农科教[2011]169号

各设区市农业局、公务员局、编办、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闽政[2011]33号),2011年将继续实施基层紧缺人才补充计划,招聘500名农业院校毕业生充实到有空编的县乡两级农技推广(畜牧兽医、种植业、农业机械)机构,现将《2011年招聘500名农业院校毕业生充实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农业厅福建省公务员局



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财政厅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2011年招聘500名农业院校毕业生
充实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工作方案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闽政[2011]33号),2011年将继续实施基层紧缺人才补充计划,招聘500名农业院校毕业生充实到有空编的县乡两级农技推广(畜牧兽医、种植业、农业机械)机构。为切实做好招聘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主动性

今年招聘500名农业院校毕业生充实到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是省政府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农业(畜牧兽医、农机、茶业)、人事、机构编制和财政等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2011年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主动作为,明确目标任务,切实担负起促进毕业生就业的责任,采取积极的政策措施,继续下大功夫,加大工作力度,增加经费投入,鼓励和引导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全面完成本辖区招聘任务。

二、明确工作任务,落实政策措施

(一)招聘任务:2011年全省县、乡两级农技推广(畜牧兽医、种植业、农业机械)机构完成招聘500名农业院校毕业生。各地必须按照省里下达招聘任务(见附件)按时、全面完成。

根据省政府决定,其中到财政一般转移支付县(含财力相当于一般转移支付水平县)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省级财政继续按每人每年1.5万元的标准,对当地财政给予财力补助,连续补助3年。

(二)招聘组织:招聘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当地农业、人事部门牵头,机构编制、财政等部门配合,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省里分解下达的招聘计划,根据县乡两级农技推广机构空编情况,制定招聘方案,并报设区市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做好组织报名、笔试、面试、考核和体检等相关工作。

(三)招聘岗位:各县(市、区)的县乡两级农技推广(畜牧兽医、种植业、农业机械)事业机构空编岗位。可将2011年6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退休人员的编制视为空编,进行提前招聘。

(四)招聘对象:我省省内农业普通高校和省外农业普通高校福建生源的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未就业毕业生,特别是参加我省“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相关专业毕业生。

(五)考试与聘用:具体招聘工作按照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进行,针对本次招聘基层农技岗位的特殊性,补充规定如下:

1.当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不足3人时,准予开考。考生笔试成绩合格并经当地招聘考核领导小组考核合格的,在计划内择优聘用;

2.根据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闽人发〔2009〕221号)文件精神,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主要包括福建省级和设区市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毕业生,笔试总分加5分;

3.参加上述服务基层项目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毕业生,报名参加乡(镇)农技推广(畜牧兽医、种植业、农业机械)机构招聘,可免于参加统一招考,由接收单位直接报县(市、区)人事部门,由当地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直接考核聘用;

4.硕士以上学历毕业生报名招聘的,可免于参加统一招考,由接收单位直接报县(市、区)人事部门,由当地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考核聘用。

5.各县(市、区)接收的高校毕业生,均应安排到县乡两级有空编的农技推广机构工作,设区市机构编制部门要根据本地区两级农技推广机构实际情况,按照中央机构编制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调整使用好县乡两级农技推广机构的编制。

(六)进度安排

1.5月下旬省农业厅会同省公务员局、省委编办、省财政厅印发工作方案并分解下达招聘任务到各设区市;

2.6月中旬各设区市农业部门会同人事、机构编制等部门公布招聘实施方案、完成任务分解,并报省农业厅、省公务员局、省委编办备案;

3.6月下旬开始,各县(市、区)农业(畜牧兽医、农机、茶业)部门会同人事、机构编制等部门制定招聘方案,报设区市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后,组织报名、笔试、面试、录用等招聘各项工作。

4.7月15日开始上报招聘进度,每月一次。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任务完成

各市、县(区)农业(畜牧兽医、农机、茶业)、人事、机构编制、财政等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招聘农业院校毕业生充实基层农技推广机构这项工作,切实把它摆上当前重要议事日程,并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向当地政府主管领导汇报。要成立由当地农业、人事、机构编制、财政部门参加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和部署招聘工作。

各设区市农业、人事、机构编制部门要加强对所辖县(市、区)招聘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及时研究解决招聘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推进招聘工作按照省里进度要求如期全面完成。省农业厅、省公务员局将会同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等部门加强对各市、县(区)招聘工作的督查,确保按时完成任务。各地招聘毕业生任务完成情况将与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全国农技推广示范县项目等安排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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